法律对待股东变卖他人财产是否有规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股东利用职务之便变卖企业财产是算职务侵占的,职务侵占罪是指企业、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企业、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企业、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企业、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企业、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键词:
推荐阅读
资讯
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