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数目的20%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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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谨订于6月30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
讯 6月7日,融创中国发布公告称,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将提呈一项普通决议案,动议授予董事发行授权,以行使本公司权力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的新股份,最多可达相当于通过有关该项发行授权的决议案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的20%。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的已发行股份为54.49亿股股份。在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之后及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日期之前无发行或购回股份的情况下,待上述普通决议案获通过后本公司根据发行授权将获批准配发、发行及处理最多为10.9亿股股份。
公告称,于股东周年大会将提呈一项普通决议案,借以批准授予董事购回授权,以行使本公司权力购回最多相当于通过购回授权相关决议案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10%的股份。
此外,待有关扩大授权的普通决议案获单独批准后,本公司根据购回授权(倘于股东周年大会上相关普通决议案获通过)所购买的股份数目亦会计入,以扩充发行授权,惟该等额外股份总额不得超过本公司于通过购回授权相关决议案当日已发行股份数目的10%。
同时,公告显示,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84(1)及84(2)条,于每次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三分之一董事(或倘其人数并非三(3)之倍数,则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人数)须轮值退任,条件是每名董事将最少每三年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一次。因此,孙宏斌先生、汪孟德先生、孙喆一先生及袁志刚先生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其均符合资格并愿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董事职位。
当日,融创中国发布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称,公司谨订于6月30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不论是否有修订)下列普通决议案,包括重选孙宏斌、汪孟德、孙喆一为公司执行董事;及袁志刚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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